信息名称:关于推荐第二批“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宣传推介对象的通知

业务部门:师资处

关于推荐第二批“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宣传推介对象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育工会,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江西省“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宣传推介方案》(赣教师字〔2020〕5号)有关要求,为大力挖掘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充分展示新时代我省优秀教师精神风貌,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努力营造争当“四有”好老师的浓厚氛围,2020年9月至今,我省遴选首批87位“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并分三榜进行了宣传推介,萍乡、宜春、九江、抚州等市教育局及部分高校同步开展了本地本校“好老师”宣传推介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为持续开展“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宣传推介活动,拟于2021年教师节期间遴选确定第二批省级“好老师”宣传推介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范围和标准

(一)推介范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未承担一线教育教学任务的校级领导不予推介,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的先进典型原则上不重复推介。

(二)推介标准: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阳光健康,积极向上,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无违法违纪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3.爱岗敬业,创新开放,能紧跟时代要求,积极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和教育管理,并取得良好的效果;教学科研能力突出、服务社会好,深受广大学生、家长、同行、社会普遍推崇和尊重。

4.关心学生学习、关怀学生生活、关爱学生成长,尊重学生人格,善于与学生沟通,无私奉献,成为指导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5.坚守教育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一线,个人经历和事迹积极向上,富有感染力,符合国家、社会的价值导向,具有代表性、时代性。

二、推荐名额和时间

各设区市推荐3-6名,各省直管县(市)推荐1-3名,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推荐1-2名,各本科高校推荐2-3名。

推荐人选有关材料(见附件1)请于2021年9月20日前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各地各校要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宣传对象的遴选、政审、公示和宣传推介等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按时上报。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推荐程序

(一)基层推介:各地各校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制定寻找、推选“好老师”的具体活动方案,结合学生评教、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万师访万家”等活动,通过学生推选、家长评议、个人自荐、组织审定、网络评议等多种方式,持续推选本校、本市县“好老师”人选,经政审和公示后,在本地本校范围内多渠道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弘扬高尚师德。未在本地本校进行宣传推介的人选不得作为省级“好老师”推荐人选。

(二)择优推荐: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限定名额范围,自下而上推选本地本校“好老师”人选,经政审、公示和宣传推介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报省组委会办公室。

(三)省级评审:省组委会从专家、教育管理者、优秀教师、在校学生和新闻媒体中随机选择评委,择优遴选出有代表性、共识度高的省级“好老师”人选,经公示后组织宣传推介。

四、有关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宣传推介活动是我省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展示我省优秀教师的好形象,有利于弘扬高尚师德正能量。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进行宣传发动,努力将身边更多优秀且平凡的“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挖掘出来。各地各校在推荐上报的同时,要利用多种方式同步广泛宣传本地本校“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主要事迹,加大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树好正确导向,传播正能量。

二要突出一线在岗教师。各地各校遴选宣传推介对象时,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教师的原则,推荐人选的经历和事迹应真实可靠,富有感染力,具有鲜明的特点、亮点和闪光点,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体现时代性和导向性。

三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各地各校推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扬民主,要通过学生推选、个人自荐、组织审定等方式,坚持标准,自下而上深入挖掘充分体现广大学生意愿、赢得广大学生认可的“好老师”人选。

 

附件:1.材料报送须知.docx

    2.“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宣传推介对象汇总表.docx

    3.江西省“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推荐表.docx

    4.宣传推介对象详细事迹材料示例.docx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教育工会

2021年8月17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 稿源: 师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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