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发改委(经发局、服务业发展局)、财政局,湾里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南昌行动纲要(2018-2020年)》(洪府办发〔20195号)、《关于服务业高质量加速度发展若干意见》(洪府发〔201916号)、《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按照《南昌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洪服字〔20183号)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2020年度南昌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202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黄如桃(市发改委服务业处),电话:83884003;黄冠一(市财政局工贸处),电话:83986371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昌市财政局

20201016

 

2020年度南昌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南昌行动纲要(2018-2020年)》(洪府办发〔20195号)、《关于服务业高质量加速度发展若干意见》(洪府发〔201916号)、《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度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南昌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洪服字〔20183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为促进我市服务业加快发展,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提升省会服务业辐射影响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经研究,2020年度我市引导资金优先支持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具体支持范围包括:

(一)传统商贸服务业改造提升项目。重点支持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传统商贸主体购置数字化所需设施设备、信息系统改造升级、电子商务应用等改造提升和转型发展,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支持资金比例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额的20%

(二)新兴服务经济项目。重点支持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电商直播等流量新经济,对网络诊疗、在线教育、远程办公、线上文化娱乐影视等新兴消费业态购置数字化所需设施设备、信息系统改造升级、软件研发等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支持资金比例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额的20%

(三)冷链物流类项目。重点支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对完善冷链配套设施建设、冷库设施建设改造、冷链装备设备配置、冷链物流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支持资金比例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额的20%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为在南昌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企业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3.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已履行必要的审核(备案)等相关前置手续

4.项目建设资金能落实到位,原则上为2020年以来的在建项目,并在2021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5.原则上1个企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纳入扶持范围。

(二)申报材料

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请项目单位在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http://fgw.nc.gov.cn)下载并填写2020年度南昌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绩效目标表;申报材料提交至项目单位注册所在地发改部门。

2.各县区(开发区)发改委(经发局、服务业发展局)、财政局、湾里管理局按照本指南要求,对各项目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编制2020年度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材料(文件名统一为《**县区(开发区)关于2020年度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报告》),于20201110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市发改委(共5份),电子档发送市发改委服务业处电子邮箱:sfgwfwyc@nc.gov.cn

(四)审核程序

市发改委组织专家现场查看项目实施进度、并对各地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程序对专家评审认定项目征询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媒体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支持对象,由市发改委商市财政局上报市政府审定后联合下达本年度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安排计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

为确保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发挥投资效益,获得支持的县区(开发区)要加强组织实施,对资金使用负总责。当地发改(服务业发展)部门要统筹推进项目实施,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当地财政部门应及时下达专项资金,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并对资金项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科学谋划项目

各县区(开发区)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择优选择示范作用强、辐射带动广、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在建项目予以支持。

(三)加强监督管理

获得支持的县区(开发区)发改(服务业发展)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进展情况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定期开展督查,推动项目按时保质建成投运。获得资金的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将适时对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评估结果作为今后专项资金安排依据。

各地发改(服务业发展)部门应严格按照申报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筛选、申报等相关工作,特别是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如发现所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挪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回专项资金,三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相关责任。

 

附件:1.**县区(开发区)2020年度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提纲

2.2020年度南昌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南昌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1

3.2020年度南昌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3:2020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

4.XX项目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4:XX项目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目标表

5.申报项目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申报项目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1

**县区(开发区)2020年度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提纲

 

1.**县区(开发区)2020年度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简介、项目基本情况、申请资金的主要理由、资金使用的主要内容等。

2.**县区(开发区)2020年度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3.申报项目建设情况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12020年度南昌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

2)《XX项目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目标表》(见附件4);

3)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背景、承担单位、建设内容、总投资、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进展情况、经济效益分析等;

4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等;

5项目有关立项批文(审批、核准、备案)、环评、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部门意见复印件;

6)项目单位法人证明资料,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7)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由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8)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9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10)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并提供真实材料的承诺书(见附件5

11)其他需提供的材料(相关合同、协议;相关发票票据;相关奖励证明;项目图片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