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南昌市优强工业企业培育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工业办字〔2021〕8号)精神,按照“选好选优、培优培强”工作原则,市工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南昌市优强工业企业申报工作,在全市遴选30-50家优强工业企业重点培育。现就做好2021年度南昌市优强工业企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南昌市境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的法人企业,且已纳入我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
(二)主要业务符合我市工业产业发展方向,且制造业营业收入占其总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0%;
(三)2020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在我市财政贡献500万元以上(四大特色优势传统产业和航空装备产业企业的入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对我市产业的强链、补链、延链具有重要意义的企业;
(五)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群体性事件,无严重失信记录;
(六)企业承诺营业收入实现三年倍增(即三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6%)且财政贡献保持增长,并已制定分年度发展目标规划;
二、申报材料
1.《南昌市优强工业企业申报表》;
2.企业2020年度审计财务报告及纳税申报表;
三、报送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加强申报工作管理,督促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并根据《南昌市优强工业企业培育行动工作方案》进行把关初审,在《南昌市优强工业企业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部门申报推荐的企业要兼顾各地的主导产业,择优推荐;推荐上报单位和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承担相应的管理及法律责任。
(三)按照申报时限要求,企业应及时将书面申报材料上报所在地工信部门;6月18日前,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部门将企业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县区产业协调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南昌市优强工业企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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