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职改办发〔20216

 

 

 

关于做好全市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考核

 

认定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湾里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30号)、《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54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1.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职称考核认定。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

 

2.不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人事档案托管在我市各级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一年以上的人员,可在我市申报职称。

 

3.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市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才,可按规定申报职称。

 

二、申报条件

 

考核认定学历资历条件严格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发〔2013〕30号)规定执行。已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得实行考核认定。从事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不予考核认定。有从业准入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须先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方可考核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三、申报渠道

 

全市中、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统一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均须使用系统,实行网上申报、审查、认定、发证、查询。向认定通过人员发放电子证书和电子认定表。

 

1.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须通过其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外、人事代理人员)申报职称,个人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创建。单位账户按照《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自上而下逐级创建(已创建的单位无需再创建)。

 

2.在外省工作但人事档案在我市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保管其人事档案的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报职称。

 

3.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其所在地县(区)职改办直接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县(区)职改办申报职称。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从622日起至722日止。申报人员按本通知要求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二)单位考核。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成立考核评议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政治表现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线下进行,考核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情况上传至系统中的“相关证明材料”栏目中)

 

(三)逐级推荐。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市职改办网上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723日。

 

五、有关事项

 

1.申报认定中级(含市属单位初级)职称人员学历资历终算时间为731日

 

2.全市中级(含市直单位初级)职称网上考核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县区的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由县区人社职称部门根据实际确定,并负责组织。

 

3.事业单位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无空缺岗位的按“退二进一”“退三进一”等“多退少补”办法过渡。各县区、市直单位须于申报前至市职改办核定申报数,并严格按下达的申报数组织申报。涉改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设置完成的基础上组织申报。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增强服务意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办事程序,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职称工作公平公正。

 

 

 

 

                                                

南昌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