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

 

2019年,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我市承接了省本级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业务,为了满足新增需求,推动我市工伤康复事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工伤康复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7号)和《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省本级参保职工择优新增首批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现将申报条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7号)中对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有关要求。

 

(二)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备二级以上康复专科机构条件或三级综合医疗机构以上资质的本市医疗机构。

 

二、申报材料

 

(一)《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申报表》(附件1)、《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康复科(或医院)规模、设备一览表(制表要求参考卫生部门医疗机构评审的相关要求):

 

内容包括:康复治疗业务用房、面积、编制内康复床位数、基本设备、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康复评定设备、运动治疗设备、作业治疗设备、理疗设备、康复工程设备、语言治疗科、心理诊疗设备、传统治疗科设备以及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等。

 

(四)康复科室人员名册复印件:

 

内容包括:提供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工程技师情况介绍,包括: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任职部门、技术级别、执业证书编码等。

 

(五)业务管理规范资料复印件:

 

工伤康复分管职责文书、工伤康复管理制度文书、康复医疗业务规范和质量控制标准相关文书、康复医疗业务信息档案管理文书、继续教育制度及培训记录。

 

(六)上一年康复诊疗质量情况:

 

康复有效率、患者满意度或患者投诉次数、康复处方评价资料、康复病历和诊疗记录检查资料、技术差错发生记录、医疗事故发生情况资料。

 

三、申报时间

 

各医疗机构申报我市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时间为12月21日—12月25日。

 

四、申报流程

 

(一)提交材料:此次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申报,各医疗机构应自12月21日起5日内按上述申报要求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需递交至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市政府大楼3046室),联系电话:0791-83986862。

 

(二)资格评审:我局收到申报后,对于所提供材料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将聘请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资质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签订服务协议:经评审符合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准入条件的医疗机构,经我局审核同意后,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择优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特此通知。

 

附件:

 

1.《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申报表》

 

2.《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