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发布15条措施助企业抗疫

发布日期:2020.02.11

原标题:光明区发布15条措施助企业抗疫

为支持辖区中小型企业应对疫情度过难关,光明区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了15条举措,重点支持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在光明区、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较大、积极配合区政府防疫工作的民营企业。措施自2月9日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据悉,15条措施主要从“减免物业租金费用”“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大力推动稳岗就业”“加大对抗击疫情重点单位支持力度”“放宽政企资金兑付时限要求”“降低企业违约风险”“优化对企业政务服务”“设立防疫专项荣誉表彰”八个方面入手,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真金白银地支持民营企业,免租期限最多可达2个月,贷款贴息支持可在市级政策基础上叠加享受,为受疫情影响最严重的湖北地区员工给予专项关怀,对延迟复工企业提供专项补助,疫情结束前,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

同时,企业如复工后疫情防控不到位,导致企业园区内出现两例以上员工确诊新冠肺炎,则不享受上述相关支持。